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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考试指南
来源:中华五金网 2008-7-26  浏览 262 正文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辽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辽宁省各级机关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聘任法院书记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省直及各市《职位信息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和聘任书记员。

  2、什么是聘任制书记员职位?

  根据《公务员法》、《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法院系统书记员职位实行聘任制。法院系统书记员(聘任制)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规定外,人民法院书记员享受公务员的各项待遇。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合同管理,由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有关法律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

  3、此次招考公务员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2006年—2008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公务员考试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员,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其报考);

  (3)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7)检法系统和监狱劳教系统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不能报考的有关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4、200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0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信息》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上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考机关审核。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2006、2007年未派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006、2007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原学校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8、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现硕士在读并2009年或以后毕业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最低为本科学历的职位?

  这些人员属此次招考公务员中不能报考人员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范围,不能报考。

  9、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在县(市、区)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在农村工作的经历。在各类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曾在基层工作,之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纳入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解释仅适用于2008年辽宁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考工作。

  10、“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08年7月26日,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两年。

  11、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26日至1990年7月26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个别职位对报考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年龄规定。

  二、报考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什么时间内可以报考?

  报考时间从2008年7月27日8:00开始至2008年8月7日24:00结束。在上述时间内,报考者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者以什么方式报名?

  2008年度辽宁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报名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辽宁省各级机关的报考者均在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进行报名。

  3、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职位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考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职位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www.ln.gov.cn

  东北新闻网(www.nen.com.cn)

  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

  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第二、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报名,报考者必须阅读并同意《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者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照片审核通过后,信息不能更改。

  第三、通过照片审核的报考者需要缴纳报名费用。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8月5日至8月7日,在省直考区参加考试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在各市考区参加考试的,到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未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四、打印准考证。8月23日8:00-9月6日8:00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者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五、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第六、查询成绩。2008年10月上旬,报考者可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第七、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者,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者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者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考务主管部门在对报考者照片审核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照片审核的报考者,在2008年8月7日24:00时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照片审核的报考者,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以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依据,按每科50元/人,两科100元标准收取。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五、关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什么时候进行?

  本次报考,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放在面试前进行。如考生报考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合的职位,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将被取消笔试成绩和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考省直部门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机关负责,报考市以下部门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考机关负责。

  3、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信息》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报考省直部门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附后),报考市以下各级机关请与市级组织、人事部门联系。

  4、“三个计划”人员身份如何认定?

  对填写符合“三个计划”人员加分条件和报考专门面向“三个计划”招录职位,并进入面试人选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进行身份认定。其中,“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人员要及时将个人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原服务单位、报考单位等,下同)报服务所在地团市委项目办,由各团市委项目办统一报团省委项目办,团省委项目办为申请加分的考生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要及时将个人基础信息(同上)报服务所在地的市级人事部门,由各市人事部门为考生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2、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当年在校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当年在校学习成绩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个别招录机关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8年9月6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08年10月上旬,报考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什么样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

  纳入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辽西北地区(锦州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2.5分)。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填报有关信息。

  5、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定省直部门面试人员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本地区面试人员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及监狱系统的面试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属地化原则确定。

  八、关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将根据《招考公告》公布的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2、除专职翻译职位外,其他职位是否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由于专职翻译职位特殊,今年加试专业考试,其他职位今年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省直各部门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监狱系统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者可以到辽宁人事考试网站上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市以下各级机关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本市人事人才相关网站上统一公布。

  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拟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报考者可登录相关人事人才网站查询。

  5、专职翻译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职翻译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由省或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考部门组织。可采取笔试、口译、听力测试等多种形式,也可以是多种形式相结合。具体由省或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考部门研究确定。

  报考者可以登录相关人事人才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08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期间进行。报考者可以到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人事相关网站查询有关面试公告。

  九、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省、市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总成绩(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由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报考省直机关的,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报考市以下机关的,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指定的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十、关于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者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者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十一、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针对本次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无关。

  2、报考者如何备考?

  2008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按《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报考者可仔细阅读,准备考试。

  十二、关于《辽宁省各级机关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辽宁省各级机关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08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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