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7日,江都公安消防对扬州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所使用的由群升集团有限公司生产90套钢质单扇乙级防火门,与其所提供的检验报告型号规格明显不符。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该产品耐火极限不够,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原来,该防火门是销售员程某利用空白购销合同,从扬州开发区安康防盗门经营部购买后,销售给扬州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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