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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前湾保税港区获准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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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2008-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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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已正式下文,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正式获得批复建设,成为我国第8个保税港区,标志着我省对外开放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到2010年实现144亿元税收收入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将立足半岛港口群,服务山东省,辐射沿黄九省区,成为环渤海经济圈重要一极。”青岛市副市长吴经建介绍,该保税港区规划面积9.72平方公里,包括4.8平方公里码头作业区和4.92平方公里物流、加工区,划分为码头作业区、物流仓储加工区、港口配套服务区等功能区。
吴经建表示,据初步分析,到2010年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正式封关运作后,19个集装箱泊位将全部投入运营,年集装箱吞吐量预计可达1150万标箱,年进出口总额可达430亿美元,实现各项税收收入144亿元,带动青岛港集聚1500万标箱的吞吐量及3亿吨的吞吐能力,带动全省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到6亿吨以上,成为环渤海经济圈现代物流发展的超级引擎。
探索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试验区
吴经建表示,在国际上,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发挥毗邻日韩的区位优势,面向东北亚,初步建成以青岛港为龙头,以日照港、烟台港为两翼,以半岛港口群为基础的东北亚外贸集装箱中转枢纽,培育壮大港航服务、跨国采购、特色研发、服务外包、信息中介等现代服务业集群,成为国际航运中心、采购分拨中心、营运结算中心、期货交割中心,并探索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先行试验区。
之前全国只有七个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是目前我国政策最优、功能最强、层次最高、手续最简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港区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港口功能集于一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具有的政策优势,在保税港区内可以全部实现。
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叠加了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税收和外汇政策,在区位、功能和政策上优势更明显。
据悉,此前,我国只有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广西钦州、厦门海沧7个保税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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