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质监局对全市生产销售的塑钢门窗用PVC型材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发现门窗框用PVC型材合格率不高,执法人员对不合格PVC型材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整改和处罚。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为降低成本,一些厂家在生产PVC型材过程中使用了劣质的添加料,导致PVC型材在低温落锤冲击的项目上与国家标准相差很大,而不合格的PVC型材加工成塑料门窗易脆裂、变形,影响门窗的正常使用。
执法人员依法对不合格PVC型材进行监督整改、复查验收和依法处罚,提醒消费者:在选用PVC型材时尽量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索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切勿贪图价格便宜导致门窗出现严重质量问题。